长 治 市 人 事 局
长 治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06年长治市公安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市公安局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和职位
此次招聘名额共100名,其中专业技术类40名,维护治安类60名。具体职位是:通信4名;计算机16名,其中女性4名;文秘12名, 其中女性3名;法律4名, 其中女性2 名;法医4名,其中女性2名;维护治安60名,其中女性5名。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4、维护治安类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类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含2006年毕业生),公安院校中专学历毕业生可报考维护治安职位。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印记,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裸眼视力左眼在0.6、右眼在 0.8以上;身高男性在170cm以上,女性报考专业技术类的和维护治安类分别为155cm和160cm以上。
7、报考通信职位的须具有山西省户籍;报考维护治安职位的须具有长治市户籍(含县、市、区,2006年应届毕业生入学前应为长治市户籍,下同),报考其他职位的一般须具有长治市户籍。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的其他条件。
9、符合任职回避。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根据招聘条件和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职位,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底片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其定向县(市、区)主管部门或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教师需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06年长治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户口底簿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报考者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户籍情况进行审核,并对身高、视力进行初检。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公安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费100元。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6月3日至5日
地点:市图书馆
各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5倍以上。报名结束后,专业技术类职位达不到报名人数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一律调剂补充到维护治安职位中。考生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06年6月25——27日凭身份证到市图书馆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体检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内容:报考计算机、文秘、法律、通信、法医职位的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相应《专业知识》;报考维护治安职位的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计分均采取百分制,总分200 分,专业或公安基础知识满60分、总分120分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分数+《专业知识》分数)÷2×60%。凡受省以上“见义勇为”表彰者或公安战线三等功以上奖励获得者子女笔试成绩加1.5分,公安英烈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时间:2006年7月8日
上午: 8:00—— 9: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专业知识》
10:00——12:00 《公安基础知识》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第三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面试考生全部参加体检,体检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除报 名条件规定的身高及视力外,其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4、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共四项,具体为:
男性:50米、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女性:50米、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成绩须为达标以上。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按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按各个招考职位名额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体能达标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考核对象。
综合考察考核入闱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际、获奖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体检体能合格者中依次递补。
六、录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市公安局依据考试成绩高低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长治市公安局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审批。经市人事局批准后,市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
通过这次考试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人民警察的各项规章制度,其工资福利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协议。
咨询电话:2058019 市公安局政治部
2192522 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监督电话:2042378 市纪检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2021033 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