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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长治日报  5月29日)

      本报讯近日,从北京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我市荣获“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受到中宣部、司法部隆重表彰,成为首批全国51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之一,标志着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跨入全国先进行列。
    “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长期的辛苦工作、无私奉献下,在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广泛参与下,“四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成绩斐然: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宪法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司法、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在“四五”普法实施五年中,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筑了“纵到底、横到边”的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奠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坚实的基础。“四五”普法实施过程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将“四五”普法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目标之一,把依法治理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积极建设“法治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全力推进了地方依法治理。各部门、各行业在普及专业法的基础上,建章立制,依法管理,行业依法治理厚积薄发。在基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积极推进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并带动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治企等法制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至此,一个以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的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格局基本形成。五年来,在普法工作中,我市立足领导干部、司法和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四类重点”,深化普法教育;围绕“四个服务”,创新普法理念;建立“四种机制”、巩固普法成果。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直接受众达到了300余万人,占普法对象总数的93%。其中,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普及率100%,青少年普及率97%,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率93%,农民普及率为85%,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长治、平安长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为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郭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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